目录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12.3.4 条文

  隧道内设置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全横向和半横向通风方式时,可通过排风管道排烟。

    2  采用纵向排烟方式时,应能迅速组织气流、有效排烟,其排烟风速应根据隧道内的最不利火灾规模确定,且纵向气流的速度不应小于2m/s,并应大于临界风速。

    3  排烟风机和烟气流经的风阀、消声器、软接等辅助设备,应能承受设计的隧道火灾烟气排放温度,并应能在250℃下连续正常运行不小于1.0h。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12.3.4 解释

暂无

12.3.4 图示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