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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8.1.1

  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

8.1.2

  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

8.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

8.1.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

8.1.5

  总容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固定水...

8.1.6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

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8.1.8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8.1.9

  设置在建筑内的防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不同的专用机房内,有关防火分隔措施应符合本...

8.1.10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公共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其他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宜设...

8.1.11

  建筑外墙设置有玻璃幕墙或采用火灾时可能脱落的墙体装饰材料或构造时,供灭火救...

8.1.12

  设置在建筑室内外供人员操作或使用的消防设施,均应设置区别于环境的明显标志。...

8.1.13

  有关消防系统及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