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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8.1.13 条文

  有关消防系统及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等标准的规定。

8.1.13 解释

8.1.13   本章对于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烟与排烟系统以及建筑灭火器等系统、设施的设置场所和部位作了规定,这些消防系统及设施的具体设计,还要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有关系统标准主要包括《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8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等。

8.1.13 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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