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10.2.1 条文

  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表10.2.1的规定。

    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与单罐容积大于200m3或总容积大于10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

表10.2.1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等的最近水平距离(m)

10.2.1 解释

10.2.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的甲、乙类厂房,甲、乙类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和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均为容易引发火灾且难以扑救的场所和建筑。本条确定的这些场所或建筑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主要考虑了架空电力线在倒杆断线时的危害范围。

    据调查,架空电力线倒杆断线现象多发生在刮大风特别是刮台风时。据21起倒杆、断线事故统计,倒杆后偏移距离在1m以内的6起,2m~4m的4起,半杆高的4起,一杆高的4起,1.5倍杆高的2起,2倍杆高的1起。对于采用塔架方式架设电线时,由于顶部用于稳定部分较高,该杆高可按最高一路调设线路的吊杆距地高度计算。

    储存丙类液体的储罐,液体的闪点不低于60℃,在常温下挥发可燃蒸气少,蒸气扩散达到燃烧爆炸范围的可能性更小。对此,可按不少于1.2倍电杆(塔)高的距离确定。

    对于容积大的液化石油气单罐,实践证明,保持与高压架空电力线1.5倍杆(塔)高的水平距离,难以保障安全。因此,本条规定35kV以上的高压电力架空线与单罐容积大于2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或总容积大于10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最小水平间距,当根据表10.2.1的规定按电杆或电塔高度的1.5倍计算后,距离小于40m时,仍需要按照40m确定。

    对于地下直埋的储罐,无论储存的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物性如何,均因这种储存方式有较高的安全性、不易大面积散发可燃蒸气或气体,该储罐与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可在相应规定距离的基础上减小一半。

10.2.1 图示

10.2.1图示2
表10.2.1 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等的最近水平距离(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