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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4.3.6 条文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3.6的规定。

表4.3.6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m)

4.3.6 解释

4.3.6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发生火灾时,对铁路、道路威胁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小,故防火间距的规定较本规范表4.2.9的要求小些。

4.3.6 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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