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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5.5.7 条文

  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

公共建筑

5.5.7 解释

5.5.7   本条规定的防护挑檐,主要为防止建筑上部坠落物对人体产生伤害,保护从首层出口疏散出来的人员安全。防护挑檐可利用防火挑檐,与防火挑檐不同的是,防护挑檐只需满足人员在疏散和灭火救援过程中的人身防护要求,一般设置在建筑首层出入口门的上方,不需具备与防火挑檐一样的耐火性能。

公共建筑

5.5.7 图示

5.5.7图示
II 公共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