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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2.1.1 条文

  高层建筑high-risebuilding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1.1 解释

2.1.1   明确了高层建筑的含义,确定了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的划分标准。建筑的高度、体积和占地面积等直接影响到建筑内的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的难易程度和火灾的后果。本规范在确定高层及单、多层建筑的高度划分标准时,既考虑到上述因素和实际工程情况,也与现行国家标准保持一致。

    本规范以建筑高度为27m作为划分单、多层住宅建筑与高层住宅建筑的标准,便于对不同建筑高度的住宅建筑区别对待,有利于处理好消防安全和消防投入的关系。

    对于除住宅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包括宿舍、公寓、公共建筑)以及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高层与单、多层建筑的划分标准是24m。但对于有些单层建筑,如体育馆、高大的单层厂房等,由于具有相对方便的疏散和扑救条件,虽建筑高度大于24m,仍不划分为高层建筑。

    有关建筑高度的确定方法,本规范附录A作了详细规定,涉及本规范有关建筑高度的计算,应按照该附录的规定进行。

2.1.1 图示

2.1.1 图示1
2.1.1 图示2
2.1.1 图示3